摘要:湖南省溆浦县政府《县长会议纪要》:“为了加大我县水土流失防治力度,决定由县公安局代表水利局征收水土流失防洪费。”(新华社长沙6月13日电 周华平) 在此,我们姑且不指责湖南省溆浦县政府公文行文不规范,堂堂的《县长会议纪要》中竟出现“水土流失防治费”误为“水土流失防洪费”这样贻笑大方的低级错误,只想商榷哪个部门执法力度大的问题:
湖南省溆浦县政府《县长会议纪要》:“为了加大我县水土流失防治力度,决定由县公安局代表水利局征收水土流失防洪费。”(新华社长沙6月13日电 周华平)
在此,我们姑且不指责湖南省溆浦县政府公文行文不规范,堂堂的《县长会议纪要》中竟出现“水土流失防治费”误为“水土流失防洪费”这样贻笑大方的低级错误,只想商榷哪个部门执法力度大的问题:
是啊,人们对公安局代水利局征水土流失防治费的确感到不可思议,执法主体有问题啊!那么,人们不禁又要问:缘何溆浦县不适当地更改水土流失防治费的征收执法主体呢?其实,溆浦县在《县长会议纪要》中已表述清楚了,就是“为了加大我县水土流失防治力度”。那么就是说,县公安局的执法力度要比县水利局大!
为什么说县公安局的执法力度要比县水利局大呢?众所周知,县公安局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,可以对执法相对人实施拘留、处罚,可以对相关资产扣押、罚没处理,虽然执行的是《治安管理条例》,但比丝毫没有约束力的水利部门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》力度要大得多。溆浦县政府考虑的实在是周全,如果不是被确认“代征”是违法行为,县政府可能不但不会停止该代征行为,还会“以点带面”推广开来呢!
事实上,全国并不是仅有湖南省溆浦县政府存在违法“代征”现象,但愿此类事件尽快杜绝,少闹笑话。